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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仁风案”上了云南省“两会”

2016年01月26日 18: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1月26日电 (史广林 马骞 韩帅南)26日,正在昆明举行的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宁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钱仁风案赫然在列。

  2002年2月,巧家县某幼儿园三名幼儿出现身体不适,经送医院抢救后,2人脱险、1名两岁女童死亡。经侦查证实,女童死因为摄入灭鼠药。当时在该幼儿园打工多钱仁风被列为投放危险物质的犯罪嫌疑人,后经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经终审维持原判。入狱后,钱仁风不断申诉,称自己遭到栽赃冤枉,且本案另有真凶。

  李宁在工作报告中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立案复查,经深入调查取证,以证据不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再审后依法改判无罪。

  早在2013年7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根据钱仁风的申诉立案复查,经审阅卷宗及复查取证,认定原审判裁判认定申诉人钱仁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证据不足,于2014年5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建议再审。2015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经审理,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风无罪。

  李宁介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立足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监督立案、撤案2187件,纠正漏捕、漏诉1933人,提出抗诉261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56件。

  李宁表示,下步该院将着力强化诉讼监督,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对司法监督要求,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坚决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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