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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任检察长谈履职思路 三大亮点开创工作新局

2016年01月30日 23: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浙江新任检察长谈履职思路三大亮点开创工作新局
汪瀚 林可 摄

  中新网杭州1月30日电(赵晔娇 章天启)30日,正式履新第二天的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出席浙江全省检察长会议,总结2015年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检察工作。盘点他长达万余字的讲话,记者盘点出三大亮点。

  亮点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提升与浙江省委中心工作的融合度,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更有作为。”汪瀚如是说。

  浙江是经济大省,因此汪瀚几处说到了浙江省委建设“法治经济”,他说,要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浙江省委建设“法治经济”的要求,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树立平等保护司法理念,加强法律服务。

  ??“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依法惩治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证券期货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和资本市场运行秩序,进一步发挥好全省金融、证券期货办案指导组对相关案件的指导作用。”汪瀚表示。

  此外,在提到风险防控时,汪瀚也特别提到了要突出维护金融、网络、企业安全。

  他说,当前,金融、网络、企业等方面的风险不断积累并逐渐显露,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引发的企业倒闭及欠薪问题,P2P平台非法集资问题,线下的民间集资问题,互联网和电信诈骗问题等等,一定时期内还会比较多发,这些问题虽是经济领域的问题,但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导致的风险因素不容忽视,我们在司法办案中要高度重视。

  因此,要加强对各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关注企业担保链、资金链断裂、“逃废债”等相关联问题,积极协商有关部门,既要强化依法打击意识,又要全面充分考虑矛盾调处、企业运营、员工欠薪等问题,把握好办案的时机、尺度和方式方法,同时,要立足办案加强情况研判、分析和反映。

  总的来说,浙江省检察机关将在2016年积极助推转型升级“组合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围绕浙江省委推进“五水共治”的部署,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环保检察”;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实施,更加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等,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检察”;围绕浙江省金融改革推进,深入开展“金融检察”。继续把“三项检察”作为服务保障浙江省委转型升级“组合拳”的重要抓手。

  亮点二: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动摇

  作为依法查防职务犯罪的职能部门,在2016年浙江省检察院将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数据显示,2015年浙江检察机关坚持贯彻“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416人,渎职侵权犯罪387人,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其中,科级以上干部464人,处级以上干部111人,厅级12人,省部级3人;反贪大案比例为95.3%,涉案100万元以上172人,反渎重特大案件比例为42%;立案查处行贿犯罪403人,已起诉120人。

  展望2016,汪瀚表示:“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工作重心,作为衡量检察长敢抓工作、善抓工作的重要标准,省、市院带头办大案、要案,加强指挥协调,切实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据悉,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是浙江省检察机关的办案重点。

  同时,围绕大局和民生重点问题,浙江省检察机关将坚决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国企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超标投标中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

  此外,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基层腐败犯罪、严肃查处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犯罪、加强渎职侵权案件查处、依法查处行贿犯罪、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等等内容也是浙江省检察机关2016年的“高压”点。

  亮点三: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

  作为中国最早发展信息产业的省份之一,浙江的信息产业发展渐渐成势。汪瀚今天就此提出,更好地利用浙江省电子商务率先发展的优势,加快推进科技强检,在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办案水平上走在前列。

  他说,要充分认识互联网已经成为当前经济生活的一个新空间,重视“互联网+”时代给检察司法带来的深刻影响,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类犯罪依法整治,重点关注互联网金融和电子商务领域犯罪,依法审查办理相关案件,认真研究把握罪与非罪,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管辖、证据采集、证据固定等方面的机制制度,加强情况研判、积极参与防控,不断加强互联网刑事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地参与共治、保护创新。

  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省检察机关已在探索互联网+检察。

  在过去的2015年,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就进行了一场特别的提审。

  “你是什么时间进入仓库的?携带工具了吗?是你自己一个人去的吗……”这一幕,是萧山区检察院侦监科干警正在对一名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进行讯问。

  这是一次特殊的提审,因为侦监科干警并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坐在检察院一间办公室里,面对她的也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挂在墙上的LED显示屏。

  “这可不是普通的液晶显示屏,它是我们新开发的远程提审系统。”萧山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远程提审系统是以数字化音视频联网管理软件为基础,在看守所和检察院讯问室内配置音视频采集设备、电脑、液晶电视等终端设备,从而实现高清音视、全画面合成、远程示证于一体的实时提审。主要适用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自愿认罪,量刑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管制的犯罪嫌疑人。

  类似的远程提审如今已在浙江的义乌、永康、东阳等基层检察院推开。信息技术让承办检察官“足不出户”就可对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有效地缓解了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局面。

  据悉,为了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浙江省检察院提出2016年要着重把握五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就是要把推进改革创新和检察信息化作为关键驱动力。

  “坚持浙江全省上下一体要求,重点抓好执法司法数据衔接、检察信息库建设运用、阿里巴巴、腾讯等平台战略协作以及互联网公共服务、公共形象建设等工作,使检察信息化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大力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汪瀚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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