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体器官志愿捐献者逾2000人 成功捐献207例
中新网天津3月1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红十字会1日透露,截止目前,该市人体器官捐献报名登记的志愿者累计达2102名,累计实现成功捐献207例。
当日,天津市红十字会与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联合举办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周巡讲活动,以纪念《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3周年。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2013年3月1日颁布实施,是中国内地首部专门针对公民身故后人体器官捐献的地方法规,为规范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保障捐献人合法权益,倡导捐献人体器官挽救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促进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有力保障。
该条例实施3年来,民众对人体器官捐献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逐年攀升,形成了共同了解、共同参与、共同支持的良好捐献氛围。截止目前,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累计实现成功捐献207例,其中《条例》实施后完成捐献167例,占捐献总数的80.7%,充分体现了《条例》对该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巨大推动作用。
在当天的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现场,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的58名医务工作者光荣地成为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志愿在身故后捐献出可用的器官。
一位医生表示:“作为一名医生,现在治病救人是我的天职,当离世的时候,如果我的器官能被他人使用,不仅可以为挽救器官接受者的生命做出巨大贡献,同时也是我生命的延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