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通报四起火灾原因 5名责任人被拘
6月4日沈阳消防部门通报四起火灾的原因及处理结果。这些火灾暴露出有些建筑工地中易燃物品相对较多、工棚电气线路乱接乱拉、超负荷用电、管理人员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
5月30日
铁西区东北机电五金城火灾
火灾情况:该起火灾过火面积100平方米左右,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原因:王某切割钢材时产生的火花引燃了一号楼门市房前堆放的保温材料。同时因现场工人在火灾发生初期处置方法不当,致使保温材料瞬间扩大燃烧范围向楼体方向蔓延,引燃楼体外墙表面装饰材料。
处罚:直接责任人王某行政拘留15日。
5月31日
沈河区裕景中心住宅楼火灾
火灾情况:火灾过火面积380平方米左右,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原因:起火部位为该楼东南侧外部竖井第二层外挂空调机,起火原因疑是二层的外挂空调机出现电气故障(已送沈阳消防科研所做技术鉴定)。初步统计,本次火灾财产损失15.1万元。
处罚:待火灾原因认定后,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6月1日
长白一楼盘在建工地火灾
火灾情况:6月1日下午2时09分,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一楼盘9号楼北侧堆放的挤塑板起火。该起火灾过火面积5平方米,火灾无人员伤亡,火灾直接损失约800元。
火灾原因:经现场勘验及证人证言,认定火灾原因系气焊切割角钢引发火灾。工地焊工李某在9号楼22层北侧电梯井附近,使用气焊切割角钢产生火花引燃堆放在9号楼北侧门前做屋顶保温的挤塑板。
处罚:对引起此次火灾的直接责任人李某处15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对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成某处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对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马某给予警告,并处500元罚款。对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5万元罚款,并责令现场停止施工,立即进行隐患整改。
6月2日
皇姑区塔湾农贸市场火灾
火灾情况:6月2日晚9时43分,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8号的塔湾海鲜农贸市场发生火灾。该起火灾起火区域为该楼一层楼东1区,该起火灾造成9个档口烧损,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原因:经调查和技术认定,起火部位位于该楼一层东区219号和012号之间的配电箱处,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配电箱内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发生火灾。
处罚:对塔湾海鲜农贸市场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保安队长高某处15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杜某在发生火灾时脱离工作岗位,依法对其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现已执行)。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欣 牛莉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