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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破坏渔场渔业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2016年07月04日 15:29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范跃红)日前,浙江省检察院制定方案,在该省沿海的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破坏浙江渔场渔业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以舟山群岛为代表的浙江渔场是世界著名的四大渔场之一,但是,从上世纪末开始,由于过度的捕捞和严重的污染,浙江渔场的鱼类资源已经到了濒临枯竭的地步。为扭转“东海无鱼”困局,2014年浙江省启动实施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计划,在沿海地区全面开展“一打三整治”行动,但大多以行政处罚为主,效果不甚理想。为加大整治力度,防止以罚代刑,规范海洋渔业执法,促进海洋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浙江省检察院决定从今年6月至12月开展破坏浙江渔场渔业资源犯罪阶段性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根据方案,这次立案监督专项活动重点监督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污染海洋环境犯罪两类犯罪。浙江省检察院要求沿海检察院积极梳理和排查监督线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大监督力度,注重发现严重破坏海洋渔业和环境资源背后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不公正行为,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的形式加强对有关行政执法、管理部门的监督,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管的法律威慑力和公信力,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对于涉嫌严重失职、渎职的行为,要及时移送反渎部门立案侦查,坚决杜绝海洋渔业、环境执法中的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乱象。

  今年5月以来,台州、舟山、宁波象山等地检察机关已先行开展对破坏渔业资源犯罪的监督,据初步统计,截至6月30日,全省检察机关已监督海洋渔业部门向公安(边防、海警)移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9件58人,公安(边防、海警)已立案18件57人。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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