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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教辅机构虚假宣传调查:研究生包装成资深教师(3)

2011年10月28日 13:06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要把宣传承诺写在合同上

  据北京消协的数据,目前民办教育机构虚假宣传的投诉量逐年上升。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屈建辉指出,某些媒体广告中经常涉及有“名师”之类广告词,但目前对中学教师评定一般为一级、二级、三级、高级,从来没有“名师”这一说法;另外还有些培训机构在宣传中承诺可以提高30分或50分,而具体如何评定,以及这个承诺是否可以准确反映教学效果等在合同条款中并没有反映;往往增加“30分”或“50分”对于家长来说具有很大吸引力,最终,双方都投入了较大精力和时间,但最终效果不理想该怎么办?因此,以上这些夸大宣传、承诺性内容以及不科学的表述方式是引发投诉问题的类型之一。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教辅市场开始形成时的门槛很低,投入10万元租几个房间,雇佣两个咨询师,再配上一些所谓名师的幌子就可以办学,一旦有问题就卷款跑掉,而且一直存在偷税漏税的现象。

  张先生告诉记者,很多家长花去了几万元的学费,一般教辅机构都不会给发票,如果索要,他们会制造一些人为的小障碍,“我孩子参加的那个辅导机构一年流水可达1个亿,这是多么大的税源”,“现在招生虚假宣传越来越厉害,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

  北京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家长,在假期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不要受虚假宣传误导,应注意查看培训机构的主体资格,看是否具有承办教育培训的相关资质,对其宣传要逐一进行核实,尤其是教师的选择、课程的设置和费用的收取。同时,要注意保存好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发票等,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目前困扰教育投诉纠纷的头号难题就是举证的问题。汉良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胡益华认为,在教育纠纷中,很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都是口头的,很难留取证据,这就给调查处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他告诉记者报名参加各种培训机构的时候,不能轻易相信经营人员的口头承诺。在洽谈时,或者是有朋友做证人,有条件的话也可以对经营人员的承诺做录音。最重要的是,为了确保他们能履行相关承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他们的口头承诺也写在合同上。本报记者 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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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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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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