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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谈现代私塾 忧传统教育难促全面发展

2011年10月31日 15:53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适龄儿童少年退学入塾有违义务教育法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劳凯声:义务教育法对九年义务教育有明确规定:一个是时间限定为九年;一个是质量限定,有明确的课程大纲标准。同时还规定义务教育实施的主体是各级政府设置或批准的学校,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现代“私塾”是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郑新蓉: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是现代社会普遍实行的公共教育,公共教育有利于儿童成长权利的实现,代表了国家的意志,最具权威性。适龄儿童少年放弃公共教育,追逐私塾性质的教育,不仅使自身的教育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而且与法治国家的法律相违背,不可取。

  中央教科所研究员、《教育研究》主编高宝立:一些地方存在的现代“私塾”并没有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有的注册为培训机构。这类“私塾”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明显违背义务教育法。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汪明:全日制教育性质的“私塾”作为民营教育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取得相应的办学资质。但从现实情况看,现代“私塾”中的绝大部分都缺乏必要的审批手续,机构的合法性存在明显问题。

  “私塾”难以企及全面发展育人目标

  中国教育报总编辑翟博:我能够理解家长们的焦虑,以及他们的爱子女之心。现代城市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孩子的成长无时无刻不牵动父母的心。但是“在家上学”这种形式在中国目前的社会和家庭条件下都不成熟,毕竟孩子的未来不能仅凭家长的自信,现代“私塾”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家长要慎行。家长们集全部身心建起的“私塾”,优越之处是较好的环境、高效的知识传授、快乐的教育过程,但是人生教育的优势却不明显。孩子的健康成长还有更高层次的需求,比如集体活动,比如通过有益的适当竞争收获成功或经历挫折。独生子女天生的缺欠是交往不足,而快乐的童年需要伙伴。在这种情况下,“在家上学”注定要失败。

  一些家长送孩子去“私塾”学习的重要原因,是他们不认同学校现行的教育模式和理念,但“经典教育只是教育的一部分,绝不是全部”,用诵经教育取代常规中小学教育有些走极端,没有必要也不可取。现代社会对人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如果仅仅进行诵经教育,不学习其他课程,孩子会出现知识断层,不仅不利于孩子的发展成长,也让他们无法在未来社会中立足。

  江苏省淮安市实验小学校长戴铜:国学经典中绝大部分都是我国文化发展的精华,但是也有一些有悖时代精神和违背人性规律的内容,如果不加选择传授给分辨能力还很弱的儿童,会对他们造成隐形伤害。同时,进私塾也必然对学生后继学习不利,完成“私塾”教育后,到哪一级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如何参与区域内统一的中考和全国统一的高考,都是家长必须面对的问题。

  汪明:现代学校教育的课程设置,主要基于不同学科的内容体系和教学特点及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为了保证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发展,需要均衡设置课程,力求各门课程比例适当。而现代“私塾”的课程更多强调国学经典,或以此重组教材,整合课程。因而,在满足学生成长需求方面,往往会顾此失彼。在教学方法上,由于强调诵读经文,低年龄段的孩子,只能死记硬背,不求甚解,难以保证学习效果。

  高宝立: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对全面发展、健全人格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在“私塾”中成长的学生,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综合素质的培养是不够的。不考虑新时期青少年青春期的特征以及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封闭在家里,没有更多的学习伙伴,要使他们保持身心愉悦、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养成自律自强、善于合作的良好心理品质,培养排解烦恼、克服困难的能力,这是不容易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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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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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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