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重庆房产税试点:目前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

2011年01月27日 20: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资料图:重庆市市长黄奇帆。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中新网重庆1月27日电 (记者 杜远 郭虹)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此间进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将在重庆进行的房产税改革试点,目前将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三、五年以后可能会采用评估估值的方法。

  黄奇帆还表示,如无存量商品住宅,买首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都有抵扣。重庆将采取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可以抵扣180平方米,高档住房可以抵扣100平方米,且以户为单位进行核算,家里是一个人一户也是抵扣100平方米,三口之家一户也是抵扣100平方米,这个概念也是我们方案很重要的特征点。 完

参与互动(0)
【编辑:谢宏钰】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