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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40套小产权房租售 新密一男子被公诉

2011年06月22日 11:12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因非法买地建小产权房对外销售出租,郑州新密市一男子涉嫌非法经营,被公诉至当地人民法院,或将面临5年的刑罚。

  这是我省因建售小产权房被公诉的首起案件。让业界和公众关心的是,众多小产权房开发商,是否也会遭遇同样的命运?而已购买小产权房的住户,又该何去何从?

  案例

  男子买5亩多集体土地

  开发40套小产权房租售

  今年50岁的李二彬是河南省新密市一农民。早些年,从事服装批发,积累了一笔不小的财富。

  2001年,他花了29.25万元,在新密市于家岗五组购得一块面积5.89亩的集体土地。2008年4月,随着全国各地房价节节攀升,李二彬开始开发这块“黄金地带”的房地产。当年,一栋9层大楼拔地而起,共两个单元,40套房子。

  楼盘建成后,李二彬以每平方米13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开盘不久,他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李二彬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国家审批和许可,违规占地建房销售,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检察机关查明,李二彬非法获得该块土地,违法建筑7000多平方米,对外销售出租非法获利50余万元。

  2010年11月4日,李二彬被警方控制。案发后,李二彬主动退还违法所得50万元。昨日,新密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已受理了此案。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说法

  专家:涉嫌非法经营开发商可能获刑5年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说,李二彬在集体土地上私自建房出售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面临非法经营罪所承受的刑事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件在河南还属首起。

  他说,根据我国刑法:“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他认为,新密市检察院追究李二彬刑事责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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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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