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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相关人士解答廉租房入住七大热点(2)

2011年07月12日 14:25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五问

  租户何种行为会被收回房子?

  答: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如果未按规定时间入住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利用租住的廉租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其他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行为的,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保障资格、解除《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

  六问

  廉租房住户能不能再装修?

  答:由于廉租房入住时已经进行了简单装修,能够满足住户需求,而且由于产权不归被保障对象所有,因此不能二次装修,否则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确实为方便生活而进行的墙体打洞等行为,须以不破坏主体结构为前提。

  此外,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拆改房屋结构;不得改动房屋的设施;不得擅自进行装修。租赁期间室内自用部分的维修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廉租住房小区按规划建设的经营性用房只租不售,租金收入主要用于管理经费的不足和房屋修缮。

  七问

  孩子就近转学有照顾吗?

  答:廉租住户入住小区后,只要带上租赁合同和户口本,到当地教育部门办理,就可就近入学或者办理转学,不用额外再掏赞助费。从之前安苑小区、珍集小区办理的情况看,廉租住户办理孩子入学、转学都很顺利。(记者 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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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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