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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滇池小区土地价涨让业主买单 不加钱就转卖

2011年07月15日 20:4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经济之声报道,前两天节目接到昆明李先生的投诉电话说,明滇池路滇池(博乌)小区开发商和部分业主之间因为房屋的问题产生了纠纷,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滇池(博乌)小区开发商在二期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和业主签订了购房合同;第二是由于昆明市提高土地出让金等原因开发商要求业主补交每平米2100元钱;第三在没有补交加款的业主没有退房的前提之下,开发商将业主的房子转卖给了第三方。

  就这三个问题我们采访了业主同时也采访了开发商。

  问题一:开发商无预证就和业主签购房合同

  消费者有话说:没有预售证就卖房

  记者:开发商预售证的问题你们是怎么发现他们有问题的。

  李先生:我们是2008年9月份购买了他们的房,购买了房之后他们给我们出示了一期的预售证,因为他们楼盘是分两期的,一期的预售证,一开始我们没有发现他这个因为我们那会儿不知道他们有两个预售证,看了预售证以后我们跟他签了合同,后来知道了他们分两期,然后我们又去问他预售证的问题,他说我们小高层二期他们是也有,叫我们去网上查,我们就上了昆明市房产交易网,他专门有个预售证的公示也查到了,是2009041号这个预售证,那么后来就是因为市政府昆明市政府关于发了一个关于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办法,那个文件是说是9月15日以前预售证没有涉及到土地的项目的预售证就停发掉了,相当于手上还没有拿到预售证是这个问题。

  记者:是这样才发现预售证其实是假的?

  李先生:就是他现在手上没有,他现在手上有的只是一期的预售证,二期的预售证是没有的。

  商家有话说:房子未开盘 未对外正式销售

  我们再来听一听开发商昆明(明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何总怎么样来解释这个问题的。

  何总:47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经济公司买到所谓我们房的购房指标。

  记者:也就是说您这第二期房子从来没有对外正式销售过对吗?我能这么理解吗?

  何总:对,我们现在还没有政府的一手房许可证,所以我们还没有开盘。

  记者:就从来从2009年开始就从来没有开盘过对吗?

  何总:不能开盘,因为昆明正在实行土地要补缴出让金的政策,我们08年取得土地开工建设,09年出来了一个土地政策就是说要按照09年新标准来补地价,那么04年以后土地都按09年的标准来补,这是政府政策,所以我们就要跟着政府走,听党的话,跟政府走,这是基本的准则,那么政府来讲现在就在核算土地补缴的数额,如果这个办不完,那么昆明政府的政策就停办了,停止了,我们也就没有办法去领这个预售证,也就不能够取领也就不能够签合同。

  是我们的业主以及我们的开发商就这个预售真的问题有没有和业主签订购房合同的问题的对我们记者采访的一个回答,那么我们再来看看第二个问题,就是因为昆明市提高土地出让金的原因,开发商要求业主补交每平米2100元的价款,关于这个问题消费者以及我们开发公司的何总到底是怎么样来回答记者的提问的呢?先来听听李先生的说法。

  问题二:开发商要求业主每平米补交2100元

  消费者有话说:土地涨价要业主买单 不加钱就专卖

  记者:我们再来看一下在2010年的时候单方面撕毁合同,表示房价上涨需要交纳每平方米2100元的补偿金,这个钱是怎么回事?

  李先生:他是在2010年7月份就是以政府需要他补交土地出让金说是土地成本增加,要求我们业主每平米增加2100以上这个价格来交给他,不然他做不了这个项目,是这个意思。

  记者:那国家在相关的规定当中是说的出让金这个价钱要转到你们购房者的身上的吗?

  李先生:当时2009年7号文件,只是规定了说他在每平米补交多少钱,后来在210年年底市政府到是惠民的政策,就明确规定了就是说土地出让金只能由开发商承担,不得转嫁给购房客户,有明文规定。

  记者:那也就是说滇池(博乌)小区如果是转嫁到你们消费者的身上的话,是违规的。

  李先生:是不执行这个文件的。

  商家有话说:政府政策要补交土地费用 成本增加

  记者:那你们有没有出台过让业主再补交2100块钱每平米的政策呢?你们有没有跟业主表明过?

  何总:不是补交。

  记者:那叫什么?

  何总:就是我们公布的就是成本价格,成本价格调整通知书,前文是这样的,那么这个通知书不仅是发给准备购房的业主,也发给了政府的政府部门和税务部门。

  记者:为什么要调这个价钱呢?

  何总:这个价钱不是调,而是由于政府政策要补交土地,形成工期这一年半不可能完成,预计要八年的时间才能完成,由于时间的延长那么他的财务成本费用、税费的增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和人工成本的增加,构成了成本新的一个增加,那么增加我们算出帐来,要告诉给管理部门和准备购房的部门,这个都是按现在的政策要求要公布的,所以这个通知……

  记者:这2100块钱不是土地的变化,土地价格的变化而产生的?而是因为要交纳拖延了工期以后后续产生的费用,我能这么理解吗?

  何总:对,这个是最主要的,就是由于工期的延长和综合成本,当然应该说也有土地的一部分因素但是不是全部因素。

  记者:你指的土地一部分的因素指的是什么意思呢?

  何总:就是说我们的土地是必须要出钱,因为商品房用地要出钱向政府的土地部门来购买,就是出让,通常说的同让,那么04年出让的价格和09年出让的价格政府有了很大的调整,就是从160万一亩的地调整为400万,因此我们的成本也就是说刚性成本也就增加到400万每亩地,平摊到每个平方就要增加一千多块钱,另外由于政策它需要时间,就延长一年的时间才能交房,就要造成一年的财务费用增加,另外就是政府的土地使用税是按照你取得证以后才停止交纳税,没有取得证件就每个月都要交纳土地使用税,所以就要多交一年的土地使用税,就等等诸如此类的各项税费综合起来。

  记者:综合起来可能就需要把房价上调这么多是这个意思吧?

  何总:对,成本上就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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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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