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有钱难买停车位 物业收费不公示(2)

2011年08月09日 13:43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梨园

  小区

  物业:停车费还不够发保安工资

  随后,记者又来到迎宾大道的梨园小区,负责管理该小区的江铃集团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张贵友告诉记者,小区的停车费是80元/月,去年收取的停车费大概有40多万元,但这些钱还远远不够支付该小区保安员的工资。该小区物业费是0.6元/平方米,由于该小区面积大,光是聘请的保安就有80多人,加上小区的水电费差价,40多万元的停车费只是杯水车薪。

  为何不把停车费使用情况向业主公示呢?张贵友表示,小区管护费用这么高,物业收取停车费作为贴补到小区管护中是正常的,目前差价这么大也不好公示。

  说法

  房管局:物业成本以外收益归业主所有

  对于小区停车费应该怎么用一事,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邓长水处长表示,根据《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属于道路停车,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其收益属于公益收益。场地占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养护维修小区道路和停车设施、改善共用设施设备等。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对于停车费,物业在除去对停车位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以外的剩余费用归业主所有。

  物价局:收费标准未超出最高限价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物管收取200元/月以下露天停车费没有超出《关于制定南昌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最高限价,至于停车管理混乱、车辆受损等服务质量问题,应该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反映并协调解决。

  律师:是否收费业主定 费用支出要公示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表示,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小区地面停车位应该归属全体业主所有,所以小区地面停车场是否收费,应当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而不是由物业公司来决定。收取的车位占用费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归业主所得的那部分收益,应当主要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和维护,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但必须把费用的收取和开支的具体数目进行公示。(实习生 胡攀 记者 刘星)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