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收入咋不能
垫付公摊电费?
在该小区的业主论坛上,记者注意到,这几天,论坛里有关公摊电费的帖子数量激增。诸多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开征公摊电费,事先并没有与业主委员会沟通,这本身就违反了《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其次,《通知》中虽公示了2011年11月份的公摊电费分摊数据,但却没有具体解释公摊电费都有啥。
网友“大益虫”说:“从去年11月开始,物业公司接二连三的贴出了各种费用征收的通知,先是二次加压费,然后是车库车位费涨价,物业费预缴活动,这次又是公摊电费。这些都没有事先通知,物业说收就收,不合理。现在电梯广告、小区地面停车收费、公共区域广告等都是物业创收费用,这种公共收入属全体业主所有,但每年几百万的收入都去哪了?都用在哪里了?几年来,业主全都不知情。这些费用可以用来垫付公摊电费,根本不用业主单独交了。”
公共收入
将另作他用
当网友“大益虫”提出公共收入用来垫付公摊电费时,立刻引起了广大业主的共鸣。但当记者咨询物业公司时,工作人员说:“小区地面停车费、电梯广告等,确实每年都有可观的收入,但这些收入将用于小区其他设施的养护、维修等,不能抵用公摊电费,具体的收支情况公司财务部门有详细的列表,全体业主可随时到物业公司财务部查询。另外,从今年开始,小区公共收入将每半年向业主公示一次,让大家都有知情权。”(记者 张雯雯)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