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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撰文全面披露“十一五”金融改革进展(4)

2011年01月09日 19: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二是做好德隆系风险处置工作。2004年4月德隆风险爆发后,人民银行作为德隆风险处置小组的主要成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处置德隆系风险的总体意见》,确定由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德隆系,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处置。作为工作层面牵头协调单位,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有关政策,及时研究解决风险处置中遇到的问题,最终实现了德隆从实业和金融机构中全面平稳退出的目标,最大限度减少了国家和债权人的损失。

  三是积极推动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汲取证券公司风险形成的经验教训,人民银行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修订和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一是推动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为改变被处置证券公司个人债权收购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弥补由人民银行再贷款支付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2005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成立,标志着证券公司市场化风险处置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二是推动建立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以南方证券风险处置为契机,人民银行要求利用国家公共资金和资源进行重组的证券公司必须率先实现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第三方存管。2007年8月该制度在全行业实施,从机制上杜绝了证券公司挪用客户结算资金等违规事件的发生。三是推动交易所国债回购制度改革,从制度上保证了投资者资产的安全。

  四是配合证监会妥善处置28家高风险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期间,人民银行配合有关部门,先后对南方证券等28家高风险证券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置。研究制定了《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实施办法》、《关于个人债权收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政策,为风险处置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认真做好金融稳定再贷款的审查、发放、管理工作,确保了再贷款资金及时到位,保证了个人债权收购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弥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7年8月,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圆满结束,在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风险得到妥善解决,为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六、积极推动保险公司改革发展

  “十一五”期间,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提高保险业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推动保险公司改革发展。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再集团)是我国境内唯一的国有独资再保险公司。2006年底,针对中再集团经营困难,资本金严重不足,不能满足保险业发展需要的状况,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保监会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重在改革经营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善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借鉴大型商业银行和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成功经验,积极推动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再集团)股份制改革工作。2007年4月,汇金公司向中再集团注资40亿美元。同年10月,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此外,部分保险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等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通过股份制改革和上市,保险公司资本实力得到增强,股权结构明显改善,市场化经营理念显著增强,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实现转变,公司治理框架逐步建立并规范,市场微观主体发展实力逐步增强,偿付能力水平大幅提高,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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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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