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金融频道

食品安全频现红灯 专家吁强制推行产品责任险(2)

2011年05月20日 16:04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国外,食品加工企业在挑选供应商的过程中,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被作为其产品是否合格的标向之一。”柴轶波介绍说,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保险公司在出具保单时,都要经过严格核保。保险公司核保人员对于食品加工企业提交的保险购买申请,有着严格的审核程序,对于食品企业的安全认证体系非常健全,与行政性食品安全检查体系相比较,保险公司更看重食品企业在原料采购、生产、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国际规范,特别是可能对公众造成危害的细节,更是核保把关的重点。

  据了解,产品责任险是以销售量作为计费标准。举个例子,一家年销量5000万人民币的食品生产商,假设费率是0.3%,那它只需要每年付出15万元人民币的保费,就可以获得数百万的保障,这无疑比自留风险更能保证企业现金流的稳定。

  其次,购买产品责任险,除了能获得经济赔偿外,还能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获得保险公司直接参与诉讼为被保险人提供专业的抗辩服务。所谓抗辩,是指保险公司将为被保险人提供在当地的法律辩护服务,这对许多出口企业尤为适用。

  呼吁通过立法强制购买

  对于责任保险,国际经验通常是通过立法来强制推广,以保障广大市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能够获得足够的保险赔偿。国内强制责任保险已经有迹可循,在上海市场,交强险和旅责险的投保率均已达100%,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也开展得十分顺利。

  因此,柴轶波认为,产品责任险亦有强制推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样一旦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进行赔付,受损害人群能得到及时救治和补偿;强制保险还可以对投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一定的事前监督和预防功能,促使其将风险管理贯穿到生产、销售全过程,从而防患于未然;此外,问题企业在保险公司及时赔付的情况下,可以避免陷入经营困境;与此同时,保险公司的及时赔付,可给政府以重要支持,减轻政府的善后负担。

  今年“两会”期间,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总裁吴焰也在议案中提出:应在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领域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具体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修订新《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列入其中;二是单独立法,参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由于产品责任保险业务涉及生产、配送、销售等多个风险环节,甚至事故发生之后的诉讼介入,这需要保险公司具备相当专业的风险管理水平。然而,国内财险公司普遍钟情于专业性相对较弱的车险业务,大部分的中小财险公司目前尚不具备这种专业实力,没有单独设立责任保险部门。即便现在有食品生产企业想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也很难获得专业的风险服务,这可能也是目前该险种投保率偏低的原因之一。

  因此,专家建议作为市场主体的保险公司,应该首先完善团队建设,主动承担起市场培育的义务,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动地等待政府部门立法强制推动,自己坐享其成。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