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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事故引发公交保险热论:出行先选意外险

2011年07月29日 08:05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7·23”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赔偿协商工作已经展开。然而,十分有限的事故赔偿金额,使得强制险形同虚设、商业保险覆盖率低下的现状暴露在公众面前。防范公共交通意外伤害等问题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专家认为,如果旅客对交通意外保障心存希冀,最好在出行前配置好商业意外保险,做好保障安排,最应该购买的险种是纯保障类产品。

  投保比例低下 赔偿金额有限

  随着“7·23”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赔偿协商工作的展开,遇难者赔付金额逐渐露出水面。

  虽然39名遇难者和多数伤员的理赔工作尚未结束,但从首位达成的赔偿协商50万元的结果来看,不仅远远低于空难、矿难,甚至连一些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赔偿标准也达不到。

  事实上,尽管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承保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但除了旅客自行购买的商业保险外,商业保险并未参与到铁路交通意外事故的赔偿体系中。如果根据现有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计算,伤亡旅客如果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则会减少20万元赔付。

  而从保险公司发布的出险客户确认和理赔情况来看,理财有余、保障不足的产品大行其道也使得商业保险在“7·23”事故中赔付金额十分有限。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国人寿确认出险客户20人,涉及保额103.5万元;太平洋保险确认有13位客户出险,并向其中2名遇难客户受益人给付25万元;中国平安确认出险客户23位,预计涉及赔付金额84.1万元;泰康人寿累计确认出险客户8人;新华保险确认出险客户5人。

  如此算来,事故中购买商业保险的乘客比例并不高,几大寿险巨头名下的69名投保人约占事故伤亡人数的30%。而所购险种也以短期意外险、医疗险和分红险等为主,保障程度有限,人均赔偿额度很低。殉职的D 301动车司机潘一恒仅仅获赔5万余元。

  强制险保额低 商业险结构待改善

  甬温线动车事故发生后,按票面价格2%收取保费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引起广泛关注。

  对比火车票中的意外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险两者区别,业内人士介绍,火车票中的意外险由铁路部门赔偿,商业意外险由保险公司赔偿,两者赔偿数额悬殊较大。“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已有20年历史,期间保费随着票价水涨船高,2万元的保额却从未改变,而商业保险的火车意外身故赔偿能达到50万元甚至上百万元。

  “里面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乘客未获得相关保险凭证,使得多数乘客对保费、保额并不知晓,意外发生之后还会出现寻证难理赔难的情况。”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庹国柱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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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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