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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行政复议延期审理

2016年11月08日 09:2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欣泰电气与证监会开撕再现新进展。欣泰电气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温德乙的通知,其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

  欣泰电气发布公告称,在11月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证监会表示,因本案情况复杂,不能在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延期至12月5日前(含当日)作出。

  目前,欣泰电气正处于暂停上市的状态,存有终止上市的风险,深交所已于2016年9月2日作出了公司股票自9月6日起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欣泰电气表示,公司目前并未做破产安排,但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今年7月8日,证监会针对欣泰电气财务造假欺诈上市一案,已宣布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欣泰电气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终止上市的公司,更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随后在今年8月,针对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德乙通过受雇的专业律师团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行政复议的相关书面文件,试图借此“翻盘”。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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