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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368万元过路费案曾遭两次退回一次撤诉(2)

2011年01月21日 07:27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各方说法

  防止“糊涂僧断糊涂案”

  河南省政协委员冯军义说,8个月偷逃368万元过路费,不知道这个数据是怎么算出来的,既然有知情官员说368万元里有一定的惩罚性收费,那为什么还并处罚金200万元?即使真的偷逃了368万元过路费,它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还有很大的局限性,判处无期徒刑有点过了,不能体现“罚当其罪”。总之,整个案件给人的感觉就是 “糊涂僧断糊涂案”。

  偷逃368万元天价过路费案,原本已经审结,但在众多媒体的持续关注下,哥哥替弟弟顶罪等真相,以及“疑似武警” 参与犯罪、有关人员涉嫌受贿等黑幕,才逐渐一一展现。并且,审判人员被追责,检方很快承认工作失误撤诉、启动错案追究等。有政协委员坦言,这也说明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逐步加强。

  希望再审时能做到透明负责

  对司法和政府等公权力机构的公信力损伤最大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在案件再审阶段能否做到透明和负责,能不能摆脱一些利益的干扰,实现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然而,司法的公信不能老是靠这种快速纠错机制来重建,这种重建的前提也是有巨大的成本付出。更应该深思的是,司法应该尽最大可能避免这种公信的重建,要让每一个案件都能体现司法公正,经得起专业的推敲。

  无止境收费带来沉重民生负担

  农民时建锋通过挂假军牌逃费368万元,而他本人经商营利也才20万元。这无疑是过路费之重的最鲜明写照。

  全世界收费公路总长约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没有止境的公路收费,给民生带来沉重负担。过路费不仅加大了车主的出行成本,而且直接抬高了物价、客车票价。交通发展的成果应造福于民,而不是造“负”于民。

  可能存在权力寻租和利益苟合

  从时军锋提供的系列证据来看,这一事件绝非农民偷逃过路费那么简单,其中闪烁着的更是权力寻租和利益苟合的魅影。

  如果时军锋提供的协议一旦得到证实,背后操纵农民利用军牌偷逃过路费的利益集团和主谋,恐怕要比原来的“天价偷费案”更加恶劣。真相大白,需要公正透明的调查来化解公众心中的疑问。

  希望司法部门能够查清众多疑点,如果存在权力寻租和利益苟合,以司法的名义给以严惩,还社会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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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拟降低高速路收费标准

  针对“天价过路费”案引发的公众对高速公路高收费现象的广泛关注,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费标准和体系,现行收费公路标准将下降。

  降低高速路收费标准

  在 1月19日召开的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蔡玉贺表示,国家降低公路收费标准确有必要。据了解,目前物流行业的成本中,高速公路收费占到了总成本的1/3。这也是中国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指出,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8%左右,比2005年才下降0.3个百分点。

  上述比重,比发达国家要高一倍左右。为此,何黎明指出,“十二五”末期要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便捷高效、安全有序,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体系,就需要降低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例。为此减少物流行业的税赋很有必要。

  延长高速路收费时间

  蔡玉贺透露,国外很多收费公路可以收90年甚至100年,中国目前收费公路最长的年限是30年。因此下一步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将采用延长收费时间来实现。

  他指出,交通运输部正在研究以高速公路等为主的收费部门体系和以普通公路为辅的不收费的体系。同时也将大力开通绿色通道,对于蔬菜等产品实行所有公路免费通行。

  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修改

  不过蔡玉贺强调,如果对蔬菜等产品实行所有公路免费通行,这将涉及到多个法律法规的修改。

  201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提出要降低流通成本,更好地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

  尽管上述26号文件早已下发,但有菜农反映,只是在国庆60周年和2008年奥运会时,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在公路免费通行,过了此时间后,罚款收费仍比较普遍。

  将全部取消二级公路收费

  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在1月18日表示,将来要全部取消二级公路收费。2010年年底,中国已经在17个省全部取消了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站点1723个,总里程9万公里。但是截至2009年,全国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收费里程为42.52万公里。

  1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物流总额和物流业增加值分别为25万亿元和2.7万亿元,相比2005年,年均增长21%和16.7%。但是中国物流成本仍很高,比如2010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18%,该比重比发达国家高一倍。

  评论

  公路收费无错,天价收费不公

  河南“天价过路费事件”涉及的不仅仅是“公路是否收费问题”,更是公路“高收费”、“随意收费”、“随意罚款”等问题。公路收费没错,但“天价收费”不公。

  公路收费是在计划经济和城乡二元体制等背景下产生的,具有一定的时代特色。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公路收费在给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在限制经济发展,在促进交通完善的同时,也在限制民众出行。因为公路收费,城市与城市、省与省之间划分的更加明细,地方保护主义可以名正言顺;因为公路收费,民众出行要先三思,做生意时要考虑是否会赔本。再者,因为公路的监督体系不完善,收费政策的不公开、不透明,由此引发一些其他社会问题。一些地方收费部门依此随意对过往车辆收费,收费与罚款数额随意开定,给来往车辆带来不少麻烦和损失。更有一些不法分子也乘机设路卡强行收费。这样,公路收费就给经济发展、民众生活等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也影响基层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

  任何好的政策如果缺乏监督,缺少透明,在执行的时候就会打折扣,就可能产生腐败问题。 “天价收费”之罪不仅让部分人利益直接受损,更使得整个交通管理部门信誉下降,使得民生问题变得更为严峻,使得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不易。在物价不断攀升的时期,民众对包括物流成本在内的关系生活的所有问题都比较敏感。公路收费,特别是一些地方的随意收费、罚款,在特殊时期给民众带来的是恐惧。正是如此,当听到有人8个月竟能偷逃“过路费”368万元时,民众的情绪显得如此骚动,骚动的背后含有民众对自身生活的忧虑。

  公路本身带有公益性,公路收费关系民生。公路收费在促进我国交通系统的发展方面是实实在在的。要求完全的免费公路在我国当前情况下不可能实现,也没有必要。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相关管理政策在公路收费还在继续的情况下显得迫在眉睫。而进一步探索免费公路系统,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也应是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思考的问题。(叶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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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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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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