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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点评2010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3)

2011年01月24日 13:39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陕西国土厅召开会议否定法院判决事件

  事件回放:2010年7月17日,陕西榆林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和波罗镇樊河村发生了群体性械斗。这一事件起因于矿权纠纷导致的“民告官”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陕西省国土厅违法行政,但陕西省国土厅召开“合议庭”性质的协调会,以会议决定的形式否定生效的法院判决。

  宪法聚焦:法院裁判的拘束力与权威 法院生效裁判的变更机制

  点评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副教授

  巨大的利益驱动下,自然会产生本案这种行政干预司法的现象。“陕西省国土厅的做法太低级了”,即使法院判决错误再大也应该走法律程序来纠正,而陕西省国土厅作为本该依法行政的国家机关,竟然开了个“协调会”否定法院判决,这是令人无法想象的事。

  此外,我注意到,司法机关自己也没有尊重自己,法院自己都不尊重自己原先作出的法律上的判断。这牵涉我们国家备受诟病的审判监督程序,它使得法院可以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但是这个制度设计究竟有多大的好处呢?在我看来,它所带来的对司法系统的冲击或许是更为严重的问题。

  村民与煤矿工人发生群体械斗,也必然地引起我们对另一个问题的关注。根据我国宪法,矿藏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与当地的公民无关。稀缺资源并没有给当地公民带来令他们满意的获利,这在宪法上也有检讨的必要。

  6四川省巴中市白庙乡“全裸”财政事件

  事件回放:2010年3月,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政府公示当年1月份公务开支明细表,详细记录了每一分钱的公务花费。如此透明,被网友称为“政府全裸第一例”。4月4日,白庙乡政府公布了该乡3月份的公务费开支统计表格。与此前公布的1、2月的数据相比,此次公布更为详细,表格多达10张,详细列明了该乡3月份办公费、交通费、招待费等具体情况。同时,在每一项开支栏中,还增添了“业主”一项。与此相关的另一个事件是,国土资源部成为首个预算公开的国家部委。3月30日,国土资源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10年部门预算”。有报道称,这是我国政府决定“三年内公开中央部门预算”后,第一个公开部门预算的中央部委。

  宪法聚焦:财政公开的宪法意义 财政宪政主义的意义

  点评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郑磊副教授

  虽然应该肯定这个事件的积极意义,但也不应当被现象迷惑。

  这个事件中,我们注意到,监督的主体就两个,一个是党委,另一个就是网民。宪政意义上财政监督的主力军,既不是党委,也不是网民,而应该是人民代表大会。我们平时听到的“审计监督”,由于其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因而也不是宪政意义上的财政监督。至于通过行使宪法第四十一条的批评建议权,以网络舆论形式进行的网民监督,充其量只能说是财政监督的补缺机制。此外,对于这样一种以“人治”方式启动的积极事件,如何将之放大进而成为制度化的常态,同样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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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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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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