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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烟花燃放再起争议 “放还是不放”纠结国人(2)

2011年02月11日 1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火灾隐患,能否靠一禁了之?

  春节期间各地发生的火灾事故,固然与燃放烟花爆竹有关,然而,是否据此便应重走“禁放”的老路?仅凭禁放烟花爆竹又能否杜绝火灾隐患?

  对此,有媒体表示,自上海大火之后,有些地方政府,仍然心存侥幸,没有把消防安全真正放在心上。一些地方的高楼消防难题并未及时得到解决,建筑采用易燃装饰材料等安全隐患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整治。政府职能部门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缺位成为火灾发生的深层原因。

  春节还没过完,社会上烟花爆竹仍将燃放一段时间,媒体据此呼吁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该立刻行动起来,防患于未然。

  同时,消防安全事关公共安全,其绝不仅仅是政府单方面的责任,每一个公民也都为此负有不可推卸之责。防范烟花之害,既需要政府各种安全工作到位,也需要公民自觉。尤其是那些燃放烟花爆竹者更应该明白,每一朵在空中绽放的绚丽的烟花背后,也都意味着沉重的责任。

  “现在,各地纷纷解除了‘禁放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大家就可以想在哪里放就在哪里放,想放什么就放什么,想怎么放就怎么放。”有评论称,燃放烟花爆竹除了遵守有关禁放的指令,更要倍加小心,在安全区域、安全燃放。

  当下,燃放烟花爆竹之所以引发扰民、火灾、伤人等诸多问题,甚至每年总会产生“禁”“放”之争,与很多人的不负责任燃放不无关系。公民不是只关心自己的权利和一己之享乐,其同时也对公共事务负有责任,更应该明确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应给他人带来伤害。只要政府尽责,公民自觉,烟花爆竹之害也就能降到最低。

  从实际操作层面看,绝对的“一禁了之”也只是理论上的“一厢情愿”。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悠久的民俗和传统,完全禁绝可能不太现实。对于烟花爆竹,很多城市发布过禁放令,但事实证明,禁是禁不住的,于是禁放变成了限放。

  “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会移风易俗,采用更加低碳环保节能安全的庆祝方式。”有媒体评论认为,在目前,政府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加强管理,在一部分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利与另一部分人安然休息的权利之间找到更加科学合理的平衡点。

  烟花燃放政策待民意补位

  各地近年对于烟花爆竹燃放的“禁改限”政策,被认为是民意的胜利。如今,相关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和变动,仍须坚持以民意为依归。

  坊间舆论认为,就烟花是否禁放来说,首先必须让公众参与讨论,这种讨论不仅应该是充分的,而且应该是透明的,以最大限度听取民意。笔者以为,应让公众参与治理讨论的全过程,让公众对治理烟花问题充分地表达意见,让民意在最大限度上得到显现。只有如此,方能走出要么禁止要么放任的怪圈。

  其次,任何公共政策,必须把普遍放开当作首选,把有限禁止作为例外,也就是说,不能把普遍禁止作为首选,把有限放开作为例外。这是寻求良好治理之道必须遵循的原则。笔者以为,就烟花是否禁放来说,应在公共管理者自身找寻问题的关键所在,而不应在禁止和放开之间做出选择。

  最后,不应过度依赖有关部门的权力。政策的推行必须以社会规范为平台。燃放烟花是公民的爱好和权利,应该得到尊重,一味地禁止有可能涉嫌权力的滥用。在治理烟花是否禁放问题上,有关部门应该划定公权力行使的界限,防止公权力自身扩张的冲动,以保护公民的权利。否则就是对公民私权利的侵害,也是对社会公意的违背,也就无法达到公共治理的“善”。

  评论指出,禁与放不是流行价值的时尚表达,也不是某个个人或少数阶层价值取向的固化,应该通过民主程序和对话理性来使少数获得基本的尊重。换句话说,能否让民意充分表达,就成为能否走出怪圈的关键。

  延伸:其他国家和地区如何燃放?

  在德国,官方十分注重有序燃放。德国严控爆竹火药含量。重型礼炮或高炮的火药含量每支不得超过20毫克,升空高度不得高于100米。火药含量大的爆竹,一般只允许在除夕之夜的子夜时分燃放。德国的烟花爆竹市场,每年的营业额达1亿欧元,但拿到营业许可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商,总共只有4家。

  在美国,政府以监管教育为先。在一些州对烟花爆竹的燃放者也有法律规定,如不准向机动车投掷烟花,不得在教学、医院、学校及公共建筑3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等。美国烟花安全委员会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了选择和燃放烟花的要领,一些烟花协会还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印发小册子等加强对民众的教育。美国燃放鞭炮的方式多是集中、定时、有专人管理的,燃放鞭炮之后的鞭炮屑,则多半由燃放者自行负责,如果你打扫不及时,一张数百美元的罚单就会有人送上门来。

  在韩国,官方重点把住三个关口。一是进口关。严格规定烟花规格,超标者一律不能进口。二是销售关。所有烟花、爆竹必须标明原产地、生产厂家、具体规格、制造年月日和用法及注意事项,并标明制造商或进口商的有效联系电话,以便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及时联系。三是燃放关。如:规定燃放场所必须与房屋有一定距离,并远离各种易燃易爆物;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大人带领,不准儿童自己燃放;不能在人群中燃放,更不能朝向别人燃放;集中燃放场所以及大型燃放烟花场所周围必须准备消防工具乃至部署消防人员等。

  在香港,政府多年来搞新春烟花汇演,变“私放”为“公放”。此举在保留传统习俗的同时,有效降低了火灾隐患和烟火伤人的风险,同时,此举客观上减少了民众自行燃放烟花爆竹的愿望,因而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在台湾,当局虽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但也有些地方政府鼓励民众燃放电子鞭炮来减少污染。

  在新加坡,虽然自上世纪70年代起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视具体情况也会解禁。近年来,燃放鞭炮成为当地唐人街华人新年庆祝活动的亮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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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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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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