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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之父诉受害者代理人追踪 直指不实信息之殇(2)

2011年08月25日 06:3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张显说,4月23日他通过微博发布的“药家在市区内居然有四处房产”这条微博,是有网友在他的微博回复中留下的,他没有核实也没有标明消息源就进行了转发。记者问道:“为何不通过回复留言的方式转发?”张显说:“不太懂微博的操作方式。”

  张显承认,自己在微博上发布的一些信息是道听途说的。比如5月12日,他通过微博发布的“药家住200平方米大房子”“楼上的富人”等两条信息,是到药家楼下和楼下老头老太闲聊时获得的。

  “所谓诽谤的话都是我引用的,我的目的是监督法律公正,担心有权有钱影响法律的公正。”张显说,“官二代和富二代不等于就是社会渣滓,不等于是负面评价。除非他们用的是来源不明的钱,否则请拿出穷的证据来。”

  药家鑫案二审判决死刑的当天,张妙所在村子的村民在法院门口放起了鞭炮,当天的微博上,审判结果成为议论热点,更成为众望所归。有人评论说:“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

  对于有人担心民意会影响法官判决的说法,张显表示很愤怒。他说:“民意是监督法律的,说民意可以影响判决是对法律的侮辱,是对法官的玷污。”

  “有些案件似乎只有暴露在阳光下才能得到公正的判决”

  张显告诉记者,3月22日,药案一审开庭前一天,主审法官张某约他办代理手续,并请他做一下村民的工作,不要都到法院来旁听,怕影响法庭秩序。然而就在第二天,庭审现场却来了400名大学生旁听,还对药家鑫是否该判死刑组织了民意调查。“这么大的案子,能让学生来决定吗?”张显说。

  谈到药案时,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新兵至今还记得庭审时的这一细节:“稍微有庭审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没有法院的批准,别说在庭审上搞调查,就是摸出一根笔记录两句话都会被法官给收走。”他说,希望通过此次起诉和判决能够让我们看到药家鑫案的全部真相。

  “为什么药家鑫父母拖了7个月的时间不见受害者?为什么法院对药案一审判决推迟开庭?为什么要当庭对学生搞民意调查?”在刘新兵看来,张显对于司法不公和药家背景显赫的担忧,也是很多公众的担忧所在,“这些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是谁主导的,应该给大家一个说法。”

  事实上,在中国,无论是案件审理前还是审理过程中,从律师、公民代理人、检察官口中说出的带有明显主观评价的意见普遍存在。随着博客、微博的兴起,不少律师已经把博客和微博当成小通讯社,随时披露信息。

  律师周泽、杨金柱都将博客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在代理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案、贵州一起黑社会案等众多热点案件时,周泽将会见受阻、证人被抓等信息一一披露,一度引发当地公权力机关不满。在近期发生的北海律师伪证案中,杨金柱对该案的进程连续播报,信息同样十分详尽。

  在一些受到公众关注的焦点案件中,如杨佳案、邓玉娇案、上海“钓鱼执法”案、李昌奎案等审理和宣判的过程中,律师的声音、网络的声音、媒体的声音更是源源不断。

  “严格地说,律师需要理性,但在目前的中国社会,理性往往很脆弱,有些案件似乎只有暴露在阳光下才能得到公正的判决。”刘新兵说,“律师在无助的情况下,有时只能借助舆论来达到一种平衡。”

  据了解,在美国,对于审判,凡属“对司法程序有产生重大偏见的高度可能”的言论,律师和检察官都不得发布。如当事人、被告人、证人的品行、声望的信息;有哪些证据会出示;被告人是否做有罪陈述等信息,都被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律师和检察官可以公开发表的言论,仅限于非常基本的诉讼事实,如诉讼阶段的时间表等。这些信息往往也可以从公开的审判记录中获得。

  “作为律师,我们呼吁确立中国审判的宣传规则,也希望法院能够对焦点案件给予更多的信息披露,同时能够公正审理,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控制和干扰。”刘新兵说。

  记者 桂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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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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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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