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许仕仁等就贪腐案推翻定罪上诉被驳回

2016年02月16日 16: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香港2月16日电 正在狱中服刑的香港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等四人,就贪腐案申请推翻定罪的上诉16日被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驳回。

  上诉法庭当日颁布长达160页的书面判词,认为原审法官判决方向正确,许仕仁当时身为政务司司长收取新地好处后,倾向优待新地,做法严重偏离公职人员职责。判词指,各上诉人根本没有任何上诉理据。

  其余两名上诉人分别是新地前执行董事陈巨源和香港交易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其中,陈巨源还就刑期过重申请减刑,结果获批,但总刑期维持6年不变。

  判词指,陈巨源并非案中主脑或始作俑者,原审法官把控罪的最高刑罚7年作为量刑起点并不恰当。

  许仕仁是涉及刑事罪行被捕的香港特区最高级别前官员。他2012年3月涉嫌贪腐被捕,并于2014年12月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囚7年半。而郭炳江和关雄生则分别被判囚5年;陈巨源被判囚6年。

  控罪指,许仕仁在2000年6月7日至2009年1月20日出任积金局行政总监、政务司司长、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期间,涉嫌多次收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联等4人款项,以及免租入住礼顿山相连单位。郭炳联最终获判无罪。(完)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