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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修改册封“勋爵”条令

2017年04月02日 2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金边4月2日电 (记者 黄耀辉)23年前柬埔寨王国政府规定,对国家贡献10万美元财物的热心人士有资格由国王册封为“勋爵”(Okhna),23年后册封“勋爵”,至少要对国家有50万美元贡献。

  记者2日获悉,该修改册封“勋爵”条令已由柬国首相洪森签核。新条令规定,对国家捐献10万美元财物的热心人士,将获政府颁授一级国家建设勋章;捐献超过50万美元财物的热心人士,政府将向国王申请册封“勋爵”称号。

  据该国人民党发言人速艾森表示,修改条令是为了提高在柬埔寨勋爵的地位。他称,就目前经济发达而言,10万美元是很小的数字,很多人都具备了册封“勋爵”的条件。他形容称,现在有人卖一块土地,就可以册封“勋爵”。

  公开资料显示,1994年至2014年2月,该国共有704人被册封“勋爵”。

  速艾森还表示,修改后的条令中申请册封“勋爵”的条件是,热心人士参与包括学校、水井、医院和道路等政府兴建基础设施,至少捐献50万美元。(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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