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日企隐瞒巨亏案:6名前经营层被判赔偿590亿日元

2017年04月28日 16: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有关日本奥林巴斯公司隐瞒巨额亏损案,东京地方法院27日对该公司及股东起诉16名前经营层高管要求索赔的案件宣判,前董事长菊川刚(76岁)等6人(1人已死亡)被判向奥林巴斯支付共约59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7亿元)。

  据报道,在股东追究企业经营层责任的诉讼中,此案的赔偿金额仅次于2000年大阪地方法院因原大和银行(现理索纳银行)纽约支行巨额亏损,而判决董事等赔偿约829亿日元(后在高等法院和解)的案件。

  审判长大竹昭彦指出,受隐瞒亏损的影响,奥林巴斯2006财年至2010财年实施的中期与年末分红等的实际金额高于可分配金额。认为被告“赞成分红决议,基于《公司法》负有责任”,判处菊川、前常勤监事山田秀雄(72岁)、前副社长森久志(59岁)3人赔偿约586亿日元。

  此外,由于问题曝光后应对失误、提交虚假的有价证券报告等,前董事、前社长以及一名已死亡的前社长遗属也被勒令赔偿。针对策划和维持隐瞒亏损的索赔要求,法院则对所有被告均未予支持。

  2012年,奥林巴斯调查董事责任的委员会估算包括违法分红在内,隐瞒亏损等共对公司造成约859亿日元损失。对于被控违反《金融商品交易法》等罪名的菊川等3人,东京地方法院2013年就做出有罪判决,缓期执行。股东代表与公司分别提起了诉讼,判决结果被汇总后一起下达。

【编辑:何路曼】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