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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院一审宣判 乐天集团会长获刑1年8个月缓刑两年

2017年12月22日 15: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2月22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22日下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做出一审宣判,因涉嫌贪污与渎职遭检方起诉的乐天集团会长辛东彬获刑1年8个月,缓刑2年。辛东彬的父亲、乐天集团创始人辛格浩获刑4年。

资料图:韩国乐天集团会长辛格浩。
资料图:韩国乐天集团创始人辛格浩。

  今年11月,韩国检方要求判处95岁的乐天集团创始人辛格浩10年有期徒刑,并处以3000亿韩元罚款,其被指控的罪名包括涉嫌贪污和违反信托约定等。

  去年10月,辛格浩因乐天集团出现的一系列不规范管理情况被起诉,其中包括向从未为乐天公司工作的家庭成员支付巨额工资。报道称,辛格浩涉嫌向前乐天控股副会长辛东主一家支付非正常工资508亿韩元,此外,还将乐天电影院的事业权集中于第三任夫人徐美敬(57岁)及女儿辛英子(75岁),造成公司损失778亿韩元。

  检方称,考虑到他在这些犯罪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他直接或者通过家庭成员得利的规模,即使他已届高龄,严厉的刑罚也“不可避免”。检察官还表示,辛格浩与他的儿子、乐天集团会长辛东彬共谋犯罪。

  此前,检方还曾要求判处辛东彬10年有期徒刑,1000亿韩元罚金;副会长辛东主5年有期徒刑,罚金125亿韩元。辛东彬曾表示自己无法逆父亲的心意行事,所犯所有罪行都是辛格浩指示的。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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