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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姑娘山救援出动上千人次 总搜救成本高达10万(2)

2011年10月14日 08:3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他山之石

  美八个州对违规者收费救援

  在户外探险运动高度发展的美国,应对户外险情有一套完善的救援机制。不过该不该就救援行动收费,美国人也在争论不休。目前,美国大多数政府和民间救援组织实施的救援行动都是免费的,除非是一些特例,如虚报险情等。但美国有八个州已通过可对救援服务收费的法律,但有很多限制和条件,主要针对因违反规定而令自己身陷险境的求救者。

  各抒己见

  谁该为“违规穿越”买单?

  正方:

  盲目冒险应自己掏钱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旅游报》经济编辑部主任刘思敏认为,根据近年频发的驴友被困事件可以看出,我国驴友开始从“探险”向“冒险”畸形转变。

  “‘探险’应该是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下,制定合理的预案,实施的一种挑战自我的小型旅游。‘冒险’则是盲目的、漠视生命的行为。”刘思敏说,无谓的冒险、又等着他人来救援的人,不仅要承担搜救费用,还应接受经济处罚。

  同时,刘思敏分析,我国当前的财政支出对公民各项权利的财政保障应该有轻重缓急之分,旅游权虽然也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但和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相比,应该算是一种“奢侈权”,不应过多占用国家税收和社会资源。特别是驴友尚属于旅游中的小众,而且被困驴友大多不顾景区的劝阻,对“禁止攀爬野山”的告示牌置若罔闻,这就导致出事几乎是必然的。“能够预见也应当预见行为的危险,还不顾自己的安全和社会的利益贸然行之,其后果理所当然应该由自己承担。”不过,刘思敏也提出,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当“探险”成为了公众普遍需求的一种旅游方式时,政府就有义务投入更多财力、物力,加大对驴友的保护范围和力度,届时,可以考虑把免费搜救纳入政府的职责范围。

  刘思敏总结说,四川开我国之先河,对获救驴友收取一定搜救费并罚款,这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还起到了社会警示作用,打消了不少驴友的不良心态—即使失踪出事了,也会有人救我,而且是免费的。“收费、罚款不是目的,提醒人们尊重生命,我想才是初衷。”刘思敏这样认为。

  反方:

  收费救人损害政府形象

  在新浪网举办的投票中,约7成人支持罚款,可以说“收费搜救”获得了民意一边倒的支持,但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铭持反对观点,“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不能用行政成本去衡量。”

  刘铭指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陷入危险境地,政府有无偿救助的义务,这也是世界各国公认的尊重生命权的一种表现。“虽然驴友知道有危险还是要冒险,但他并不追求出事的后果。”刘铭反问道,如果搜救驴友要收费,那么救援自杀者要不要收费?

  此外,刘铭还认为收费于法无据。“政府向公民收费,只有两类依据,一是法律规定,二是民事合同。”刘铭说,搜救前,登山协会并没有和被困者或其家属签订救援合同,没有约定搜救费用,那么凭什么事后“收费”?如果最终人没救出来,还要不要收费?“在没有法律和合同的前提下,随意向驴友收费,即使符合民意,也是对我国法治的一种破坏。”刘铭认为,“收费救人”只会损害政府形象,若想规劝驴友提高安全意识,相关部门应该从其他方面努力,并实施有效的事前管理,而不是简单的事后一罚了之或收费,这样不仅扭曲了社会导向,而且打击了一个民族应该具备的探险精神。

  本报记者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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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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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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