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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盘点2011年热点问题:重建社会公信力成焦点(2)

2011年12月26日 16:0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关于“社会公信力”问题

  也许,人们对于今年3月发生的“抢盐潮”事件已经淡忘,但是由“谣盐”引起的关于公共突发事件中如何建立社会公信力的问题,还需要更多的理论思考。

  有学者从政府管理学、传播学以及心理学等角度对谣言的发生机制进行分析。学者认为,恐慌多起于未知,未知则不可控。政府对日核知识宣传不到位、最新信息披露不到位则造成了人们的恐慌心理。还有学者指出,人在社会认知过程中会产生非理性的认识,特别是在社会出现不确定事件时,群体的非理性行为会有推波助澜的作用。群体中的这种“羊群效应”,会把个人的认知偏差急速放大。如果主流信息不通畅,个体又受到生命安全的威胁,谣言就更容易传播。

  更多的学者从社会公信力等方面做出理论思考。有专家指出,有时候谣言事情的本身并不严重,但由于传闻造成的社会性恐慌,其影响是不容低估的。当一个社会面临公共危机性事件的时候,非常需要社会公信力起作用。因为只有具公信力的权威性说法,才能使人们形成正确的判断。还有学者指出,人们总是关注建立和维护公信力的代价,而忽视公信力被削弱的代价。

  如何重建社会公信力是讨论的一个焦点。有专家认为,政府公信力是社会信任的基础,因此重构公信力应首先从政府着手。只要政府能够切实推行“鱼缸”式透明操作,全面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公共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曾经的“权威声音”就一定能够重新赢得民众的信任。学者进一步指出,专家、媒体的公信力重构,同样离不开相应的制度保障。必须要从制度层面着手,建立维护其社会公信力的长效机制。一方面要建立相应的利益保障机制,使专家媒体能够有说真话的底气,同时,也要建立必要的惩处机制,对于损害公信力的做法,实行最严格的处罚,提高失信的成本,只有这样才能恢复社会公信力,扰乱大众视线的谣言才会不攻自破。专家总结认为,重建社会公信力,固然涉及到诸多方面,但首先是那些掌握着重要社会资源、对社会秩序的维持起着重要作用的部门,比如政府、司法、传媒、社会团体和科研部门等,因为对这些部门社会赋予了它们权威,它们也是社会公信力的最主要载体。

  -关于“婚姻法与社会转型”问题

  有人说,或许没有哪一部法律能像婚姻法的修改,会如此被万众瞩目和众说纷纭,这不仅是因为婚姻法与每个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千家万户的生存质量有关,还在于婚姻法是一个时代变迁和社会文化转型的晴雨表。4月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引起了学界的热切关注。

  有学者认为,此次婚姻法修改幅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增补内容之多、创新色彩之浓,为中国现代婚姻家庭立法史所少见。就修正案的内容来看,修改的重点集中在家庭关系、结婚制度、离婚制度、救济措施与法律责任等方面,但媒体解读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却似乎集中在了离婚制度中关于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上。婚姻法修正案增加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其中第一情形就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这意味着,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将不再为夫妻双方所共有。有专家认为,这一修改不是简单的家庭经济问题、男女社会地位问题,而是体现出当今社会对财富分配的主流思潮和司法原则,也体现了社会文明的进步。

  有专家认为,应该承认,新婚姻法在原来司法解释基础上,用更为明确的成文条款,进一步保护了有产者的利益。同时,新婚姻法也没有禁止经济条件差的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对另一方提出重新分配财产的要求。但也有专家表达了不同看法,认为在目前房产成为家庭主要财产的情况下,这种修改显然有利于实际购房的一方,在实际操作上不利于有效约束社会家庭稳定。也有专家坦言:“合法”的财富未必是符合某一种道德体系的财富,也未必是符合当前价值观的财富。在法律上承认女性家庭角色的隐性贡献,使她们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付出和投资在离婚时获得回报和补偿,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同时在维护女性合法权益方面也实现了质的飞跃。

  -关于“个税调整”问题

  6月30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引起了学界的热议。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也是近年来我国个税改革中提高免征额力度较大的一次。这也是在日益拉大的收入差距灼痛着国人神经的大背景下,国家为缩小收入差距而做的一次努力。

  有专家认为,此次修正离个税改革的终极目标仍相距甚远,此次个税修法,依旧是在原有框架上的小步微调,没有实质进展。专家认为,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难度之大,主要体现在征管难度较大、征收成本高昂、个人纳税意识尚不强等方面,而如何加大高收入人群“灰色地带”收入的征管力度,或将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重点。

  另外,这次个税法调整过程中,民众的积极参与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有专家甚至认为,这次将个税起征点提升至3500元,主要是考虑了个税征求意见中民众的呼声,这次个税调整契合了大部分纳税人的意愿,是税收民主的一次精彩演练。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政府一切征税活动,需要最严格的民主控制和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以使公众的意愿能够真正地约束征税权。此次个税所得税法草案,不仅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而且还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为利益相关方提供了一个能充分表达意见的平台。这不仅是保障税法公正公平的前提,而且也为我国税收民主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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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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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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