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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接收首批法律研修学者和实习生

2015年10月16日 19: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0月16日电 (王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6日举行首批法律研修学者、实习生座谈会,接收10名法律研修学者和50名实习生。

  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法继专家学者交流挂职制度后,新出台的两项司法合作交流制度。研修学者采取项目课题制,驻院和在原单位工作相结合,工作期限一般为1年,集中研习时间不少于60天。实习生实习期限为6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绍,10名研修学者是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1所高校推荐的26名人选中遴选出的,其中教授(研究员)6名,副教授4名。

  据知,确定的10个研究项目中,包含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自贸区司法保障问题研究、司法救助制度研究、少年司法体制改革研究等指定项目6个,“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问题等自选项目4个。

  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律研修学者、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副教授赵蕾表示,相较于过去的挂职制度而言,此次研修学者制度更为灵活。“我们这些学者需要游走在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之间,这样更有助于教学。”她说。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任倬瑶非常珍惜这次进入最高院实习的机会。她表示,历届法律系学生多在基层实习,这是最高院首次为学生群体敞开实践的大门。

  据了解,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颁布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26日颁布《2015年接收法律研修学者公告》和《2015年接收实习生公告》,拟接收10名法律研修学者和30名实习生。鉴于实习生报名人数较多且人员优秀,最终接收名额增至50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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