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专家:经济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体现理念升级
中新社北京11月4日电 (李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简称《建议》)3日发布,明确提出“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相一致,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军事科学院国防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温冰认为,《建议》将全面推进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坚持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是从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认识国防建设问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体现。“没有可靠的安全保证,发展就会失去保障。没有持续的发展作为支撑,安全也会失去基础”。
国防大学国防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姜鲁鸣也认为,《建议》提出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反映了在战争形态信息化、技术形态军民通用化、经济形态高度市场化等条件下,党和国家对统筹国家安全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建议》还提出“建立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制定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专项规划”,“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立法”等举措。
姜鲁鸣认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思想观念、标准范式上仍存在障碍。实现融合的唯一路径是深度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强化大局意识、战略规划、改革创新、法制保障,在体制上建立组织系统、工作系统以及完善的政策法规。
《建议》还明确指出:“到二0二0年,基本完成国防和军队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取得重大进展,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
姜鲁鸣指出,这与实施军民融合战略的必要性是相一致的。他表示,从世界范围来看,战争的形态向信息化转变。信息化战争的准备与进行,所需要的资源范围几乎覆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主要部门,需要依托国家的整体实力。
“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人类进入了军民技术通用的时代,军用与民用、战时与平时、前方与后方之间的界线越来越模糊。”姜鲁鸣表示,军民通用技术成为同时支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主要技术形态。
姜鲁鸣说,同以往所强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相比,此次《建议》中所提到的“融合发展”包含并超越了协调发展,是一种较高的理念,旨在解决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矛盾,实现国家大系统中的聚优增效,实现集成效益最大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