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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

2015年11月27日 19:2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7日对外发布《关于推进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的通知》。通知明确,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提供中医特色的老年病等服务。

  通知提出,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准入制度。鼓励为申办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发挥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按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待遇获得政府补偿。”通知明确,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将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一并纳入能力提升支持范围,在相关项目评审等方面给予同等对待。

  通知还要求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管,规范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将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建立“黑名单”制度。推动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

  对此,北京同仁堂中医医院内科主任肖延龄认为,社会办中医可以对现有的中医服务进行补充,并在基层、农村等地发挥独特的优势。同时,还可与现有的公立中医院展开竞争,促进公立中医院改革,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 (记者胡浩、王思北)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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