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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12月是重大事故多发期 要遏制重特大事故

2015年11月30日 16: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富华机械厂“12·31”爆炸事故 。中新社发 陈骥旻 摄  

  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安监总局今日发文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安监总局表示,去年12月份,全国共发生5起重大事故,造成61人死亡,涉及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生产经营性火灾、工贸等多个行业领域,是重大事故多发时期。

  安监总局要求,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和清醒头脑,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统筹抓好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和供暖用电、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地要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4年12月份重特大事故简况

  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发生重大事故5起、61人。分别是:

  1.广东省河源市境内“12·13”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

  2.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兴运煤矿“12·14”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

  3.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皇冠KTV“12·15”火灾事故,造成11人死亡。

  4.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一在建工地“12·29”坍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

  5.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富华机械厂“12·31”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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