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公安部:警用装备定型是公安机关装备建设重要环节

2015年12月02日 14:14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参与互动 

  公安部1日召开警用装备定型审查会议,对人员基础信息一体化采集设备等3个研发项目进行定型审查。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公安部警用装备定型委员会主任王俭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俭指出,警用装备定型工作是公安机关装备建设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装备建设的成效,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多次作出批示指示。随着公安工作发展进入新阶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警用装备体系的要求越来越高,大力加强警用装备定型工作越来越迫切。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就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进行了全面部署,公安机关肩负的使命责任更加艰巨,必须要紧紧围绕部党委关于法治公安、“四项建设”和公安改革的战略部署,大力加强装备研发定型工作,健全完善公安装备体系,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

  王俭强调,要强化顶层设计,将警用装备定型置于国家“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结合《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公安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制定未来五年警用装备定型工作规划,明确定型工作目标原则、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引领定型工作科学开展。要根据实战需要,认真组织警用装备定型需求研究,推动研发定型与公安实战同步发展、深度融合。

  王俭要求,要根据装备编配体系的总体架构,按照“滚动发展、成熟一个、报批一个”的要求,突出基层一线急需项目,加快推进警用装备定型工作。要突出审查重点,强化定型试验,提高定型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制度规范,尽快出台工作细则和操作指南,确保定型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大力加强定型试验条件和能力建设,强化公安部警用装备定型委员会办公室专业力量,充分调动论证、研制、试验和试用等部门的积极性,深入探索规律特点,积极创新机制方法,努力推动定型工作上新台阶,为全面提升公安装备建设水平作出更大贡献。记者张年亮、邬春阳报道

【编辑:孙静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