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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院长周强:通过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利益

2015年12月23日 18: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电 (马德林)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3日在北京表示,各级法院在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中,要通过法治方式,维护国家长远利益、战略利益、核心利益。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当天在北京举行,周强在会上作上述表示。

  周强说,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问题上,要提前做好司法应对准备,正确解释和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他强调,要更好发挥海事法院专业优势,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蓝色国土”安全,加快推进海事审判制度改革,大力加强海事司法能力建设,努力将中国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

  周强说,民事商事审判工作要服务保障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要依法审理各类海事海商纠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他还指出,审判工作要准确理解和适用国际条约与惯例,为更高层次的开放发展提供国际化的法治保障。

  会议还介绍了2008年以来民事商事审判的整体情况。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5年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民事商事案件5763万件,执结1675万件,占法院结案总数的80%,年均增长率达6.4%。从万件申诉信访案件交叉评查结果看,民事商事案件错案率不到千分之三。

  但周强也坦陈,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裁判标准不统一、惩戒失信举措需加强、司法不廉时有发生等。他强调,针对这些问题,要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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