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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对占有矿权的僵尸企业要加快淘汰退出

2016年01月07日 15:31 来源:中青在线 参与互动 

  近日,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在黑龙江矿业经济推进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方式配置资源,努力把黑龙江矿产资源转化为矿业经济,对占有矿权的僵尸企业要加快淘汰退出。

  陆昊认为,当前黑龙江省还存在不少获得探矿权、采矿权的企业小而散所导致的资源长期闲置,以及对于矿产资源占而不探、探而不采的制约因素,在力促矿产资源转化为矿业经济时,必须对占有矿权的僵尸企业要加快淘汰退出。并在公开招投标中,需要进一步完善其细则,合理设计制衡条件,把资源配置给真正有实力、能形成产业的企业。按照尊重历史、鼓励合作、尽快盘活原则,激活存量矿权。

  此外,黑龙江省政府5日出台了《关于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和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强调在加快新探矿权生成的同时,需要激活存量探矿权、采矿权。

  《意见》提到,对于无进一步找矿前景的,依法注销;同一矿区、同一矿带探矿权需进一步整合,形成有利于矿山整体开发和资源精深加工的矿业权;对国有地勘单位探矿权转让进行规范;对探矿权人因资金不足或市场等因素不愿继续投入的,采取合作、转让、托管或重新出让等途径激活。

  在盘活存量采矿权上,黑龙江省将制定不同矿种的最低开采标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成全省小煤矿整治整合工作,开展“多、小、散、乱”非煤矿山整合,提高矿山规模和效益。对停产、半停产矿山进行分类梳理,因企施策。对因市场因素或企业自身原因停产、半停产的矿山,支持和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停产、半停产矿山进行收购、兼并、重组,盘活呆滞矿权,激活存量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另外,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近日也从黑龙江省安监局了解到,黑龙江省自2014年以来对生产规模低于15万吨的小煤矿坚决予以淘汰,新建矿井不低于30万吨,并制定整治整合方案,确定关闭矿井名单。在煤炭价格下滑、需求不足的市场环境下,黑龙江省2015年全年共关闭233处煤矿,淘汰落后产能1311万吨。(水金辰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吕博雄)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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