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央政法委:报复陷害法官检察官将受到严惩

2016年02月29日 17:09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2月29日从中央政法委获悉,一项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文件已经完成起草工作,有望在履行完相应审批程序后于近期出台。这项规定要求依法严厉惩处侵扰伤害、报复陷害法官检察官及其近亲属等妨害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有效保护司法人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据参加起草该文件的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这份名为《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的文件,针对近年来屡有发生的司法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受到报复伤害等情形,相应制定了对司法人员人身保护和对报复伤害行为人依法惩处的具体措施。文件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侮辱诽谤、殴打威胁、报复陷害法官、检察官及其亲属,干扰阻碍司法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依法惩处;对办理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危险性高的案件的法官、检察官及其近亲属采取身份隐匿、出庭保护、禁止特定人接触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通知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抚恤优待办法,为法官、检察官的人身、财产、医疗等权益提供与其职业风险相匹配的保障。

  据介绍,该文件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要求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文件还对法官、检察官的处理处分、考评考核、责任追究等的标准、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将四中全会提出的司法人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的要求落到实处。

  另据记者从公安部有关部门获悉,长期以来,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对报复伤害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的惩治打击工作,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有关方面表示,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报复伤害司法人员及其家人的案件接报一起、侦办一起,迅速出警、从快侦破,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决维护司法人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法治的尊严。 (记者孙莹)

【编辑:叶攀】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