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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明:慈善法规定信息公开 确保善款善用

2016年03月10日 20: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星期四)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图为王胜明回答记者提问。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  


视频:王胜明谈慈善法如何规范网络募捐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郝爽) 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关于慈善法的相关问题时,王胜明坦言,近年来,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很快,但问题较多,突出表现在信息公开不足和慈善财产管理不规范两个方面。如何看住、用好慈善财产,是慈善立法当中的重要内容。

  目前慈善法草案的12章中,王胜明最看重信息公开一章。他表示,看住、用好善款和规范慈善行为既要靠自律,又要靠严管。自律和严管的主要途径是信息公开。

  王胜明解释称,慈善法在许多方面对信息公开作出规定:一是慈善组织的生命力在于信息公开;二是区分不同主体、不同方式,强制信息公开;三是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平台;四是规定了违反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

  王胜明认为,慈善法通过后,如果中国的慈善组织能够依照慈善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地做到信息公开及慈善法要求履行的其他义务,取信于民,中国人做善事的热情就会激发出来,中国的捐赠数额将有极大提高。

  对于慈善法起草过程中争议较大的网络募捐问题,王胜明说,互联网募捐是公开募集财产的一种方式,影响大、简便易行,可能成为公开募集财产的主要方式,受到广泛关注。

  民众对互联网募捐持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建议全面放开,一种意见认为应对可开展互联网募捐的慈善组织有所限制。对此意见分歧,王胜明说,“我赞成有所限制,即使放开也应当根据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逐步放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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