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黄建平:民企“反腐”需纳入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6年03月12日 19:0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腐败问题对民营企业造成很大伤害,希望民营企业的腐败问题也能纳入到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当中。”全国人大代表、唯美集团董事长黄建平表示。

  黄建平认为,当前民营企业占据着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也滋生出形式多样的腐败问题,已经对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巨大伤害,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亟需引起国家重视。

  “司法体系中对于腐败惩治公私有别,给一些民企内部管理人员提供了腐败的空间。”黄建平告诉记者,民营企业内部出现腐败问题,通常案件存在立案难、追溯难和量刑公私有别的状况。其造成的结果,是同样的一起腐败案件发生在民营企业内部,它的犯罪成本往往较低,处罚力度较轻,难以起到威慑作用,无形中助长了民营企业内部一些管理人员的腐败风气。

  黄建平呼吁,希望能将民企反腐纳入到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引起国家司法部门的关注。

【编辑:刘湃】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