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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提出时间表: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6年03月13日 13: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新社记者 刘震 摄  


视频:周强阐述十大司法改革措施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中新社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 张素 郭金超 马德林)针对执行难问题,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3日在北京提出解决时间表。他表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3日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周强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周强在谈及2015年深化司法改革情况时,对破解执行难问题重点回顾。他举例说,中国法院完善了网络查控体系,在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河北、浙江等地法院积极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湖南、内蒙古等16个省区市法院建立了异地执行协作机制。

  同时,中国法院加强信用惩戒,会同国家发改委等43个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担任重要职务等进行全面限制。

  据知,截至2016年2月,各级法院采取信用惩戒措施467万人次,将338.5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35.9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67.3万件,执结381.6万件,分别上升37%和31.3%。

  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敢于碰硬,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不论是什么人,坚决依法制裁”,周强说,对1.4万人决定司法拘留,对1145人给予刑事处罚。

  当天周强亦坦言,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当前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

  “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他表示,今年将继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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