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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安局公布终生禁驾名单 涉及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犯罪

2016年04月05日 15:16 来源:东方网 参与互动 

  东方网记者王佳妮4月5日报道:今天上午,上海交通整治又出一条“重磅”消息: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公布了36人终生禁驾名单。为何会被终身禁驾?这36人若再次上路,将面临何种处罚?

  酒驾发生事故或肇事逃逸将被禁驾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东方网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涉及“终生禁驾”的主要有两条:一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据相关媒体报道,终身禁驾名单上一位名叫刘勇洋的司机曾肇事逃逸。2014年,刘勇洋驾驶一辆皖牌小型客车,在杨浦区军工路近闸殷路将同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龚某撞倒,导致龚某颅脑损伤死亡。事后,刘勇洋驾车逃逸。

  2014年12月4日,刘勇洋向公安机关投案,杨浦交警认定刘勇洋驾驶机动车超速且事发后驾车逃逸,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龚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经杨浦法院判决,刘勇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刘勇洋终生禁驾。

  终身禁驾者违规上路按“无证驾驶”处罚

  被终身禁驾者若重新上路,将面临何种处罚?市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东方网记者,一旦查实此类情况,违法司机将按“无证驾驶”处理。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另外,新交法还规定除了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若无证驾驶还撞人,即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名单中仅有一名女司机

  根据公开名单信息,被终身禁驾的36人中,310开头的沪籍司机有21人,占比58%,外省市司机15人,占比42%。此外,有细心网友还发现,名单中女司机仅有1人,这令大多数人有些吃惊:“女司机可以翻身了!”网友“神探元芳”说道:“平时一直吐槽女司机,看了这份名单,我惊呆了!”

  对于这份公开禁驾名单,网友们最多的评论还是“支持”。网友“恩泽水一”评论道:“需要这样的钢铁手腕,整治效果才会体现。”网友“Evenlu88”也认为:“就应该这样严惩,否则这些马路杀手真的不知道天高地厚!希望公安部门手不要软!”

【编辑:朱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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