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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十三五”期间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016年04月14日 14: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2015年03月01日,四川省泸州市,全国首张不动产权证书颁发,编号51000000001。万家宁 摄 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中新网4月14日电 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统一登记范围,规范登记行为,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

  《纲要》提出,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统一登记范围,规范登记行为,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

  国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以及中央国家机关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构建完善不动产权籍调查体系,建立权籍调查、资料整合、汇交归档、机构管理等标准规范,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

  《纲要》提出,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有效运行。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机构,统筹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源,实现资料及时移交、业务流程再造、系统有效融合。

  推动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所有权一体调查登记体系建设,做好农村房、地、农、林等一体化的权籍调查典型示范,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渡期后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的衔接工作。

  《纲要》提出,逐步建成并平稳运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平台,保证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顺利接入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重点推进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汇交,建立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完善数据实时更新机制,满足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业务办理和共享查询需要,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交换服务和信息依法查询服务。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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