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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贪官“李闯王”是如何炼成的

2016年05月06日 14:4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来论

  怀化市原副市长李自成,外号“李闯王”,不仅因为他的名字,还因为在怀化,他以胆大闻名,号称“没有不敢干的事儿,没有干不成的事儿”。去年5月,湖南省纪委宣布李自成接受组织调查。

  这个原副市长,之所以获得“李闯王”的外号,并非“浪得虚名”。据报道,其在溆浦任职时,不经招投标就把一项目指定给某老板;不合他意的干部,要么被要求提前退休,要么靠边站。此外,家风方面,其不仅亲自将女儿介绍给老板,要求对方提供“创业支持”,还放纵家人大肆收受红包礼金。

  李自成这种“什么制度和规矩都不顾”的“闯劲”,究竟是如何炼成的?除了个人因素,李自成的“闯劲”之所以能够长期不断滋长膨胀,其所在的仕途环境、为官生态,恐怕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据报道,尽管李自成在7年县委书记任上用权任性,但却并没有妨碍他同时享受“能吏”之名,并以此边腐边升。上世纪90年代,其在怀化市工作期间,就曾因收受红包被市纪委查处。这也说明,防腐反腐制度不够给力,助长了其“闯劲”。

  其实,无论是从字面意义,还是从官员职业素质看,敢闯敢干的闯劲,原本都并非什么坏字眼。但这种官员“闯劲”必须恪守“为公而非为私”的界限,追求公共事业,而决不能是牟取个人私利的“敢闯敢干”。

  面对类似“李闯王”的“闯劲”,关键或许不在于,官员是否应有闯劲,而在于能否充分规范这种闯劲,确保其合法用权,合规行政,不能以权谋私,偏离正常轨道。

  □张贵峰(媒体人)

【编辑: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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