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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设党政机关定点会议场所 两年调整一次

2016年05月21日 03:5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市财政局20日公布了“北京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会议定点场所实行动态管理,两年调整一次。同时,本市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在本市及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

  财政部门表示,为节约会议费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今后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等举办的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会议定点场所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应当报本级财政局批准后执行。

  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照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

  财政部门确定,北京市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控制价格按照不高于北京市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确定。会议定点场所在协议期内不得提高协议价格。

  对会议定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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