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息

“闽清灾后死亡500余人失踪110人”传谣者被拘留

2016年07月12日 09:20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 

  福州晚报7月12日讯(记者程明)据闽清县公安局昨天通报,7月10日18时26分,网民“黄某某”在网络上发布含有“闽清灾后死亡500余人,失踪110人”的信息。4分钟后,他再次发布该信息,并在信息尾部加上“闽清县救灾指挥部”字样。

  经初查,警方判断该网民为首发者,其真实身份为黄某某,男,37岁,闽清县塔庄镇人,家住闽清县梅城镇恒晟晶都小区。

  后经警方调查,发现闽清县金沙镇人曾某某与父亲于7月10日从北京回到闽清县城,因通往金沙的道路损毁,于是暂住在其父亲朋友黄某某家中。

  曾某某的手机没电,便向黄某某借用手机。当日18时20分,曾某某通过黄某某的手机在恒晟晶都业主微信群发布“闽清受灾最新消息”,内容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9日22时,全县(不含因通信中断尚未上报的白樟、白中、金沙、省璜等乡镇)受灾被困人员1000人以上,死亡百余人,失踪11人。详细灾情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当日18时26分,曾某某将“死亡百余人,失踪11人”改为“死亡500余人,失踪110人”,发布在黄某某手机中有120人的微信群,4分钟后添加落款单位“闽清县救灾指挥部”,并发布在黄某某手机“福建陶商联盟”微信群。后来,曾某某将手机归还黄某某。当日18时55分,黄某某将曾某某发布的内容转发到“小武基~小井找砖群”微信群。

  该案第一当事人曾某某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予处罚。办案民警已对曾某某进行口头教育责令悔过,并责令其父亲严加管教。该案第二当事人黄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违法行为,警方决定予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编辑:吴合琴】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