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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原局长林志向等3人被处分

2016年08月24日 18:52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互动 

  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林志向,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原处长张喜文、综合处原处长黄运昌3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林志向在任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主管省人才市场大楼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不按规定公开招标;违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随意增加施工内容,提高装修标准;滥用职权,更改施工方案,擅自增加工程预算;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多付工程款。

  经查,张喜文在任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综合处处长期间,具体负责省人才市场大楼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公开招标采购密集架,擅自增加空调工程预算;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多付工程款。

  经查,黄运昌在任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综合处处长期间,具体负责省人才市场大楼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公开招标签订吊顶设计合同;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多付工程款。

  林志向、张喜文、黄运昌在省人才市场大楼建设中严重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致使财政巨额资金投入建设的工程项目至今长达9年多没有完工建成,形成“烂尾工程”,未产生任何投资效益,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浪费损失,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林志向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张喜文、黄运昌应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志向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照正处级确定退休待遇;给予张喜文、黄运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海南省纪委)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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