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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2016年10月11日 17: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刘冉阳 摄  

  中新网10月11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方案》强调,各地区要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加快完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进城落户居民子女转学升学提供便利。

  《方案》指出,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鼓励地方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缩小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督促各城市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快制定实施具体管理办法。

  《方案》还指出,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

  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通过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租赁补贴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承租市场住房。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落实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等政策,建立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支持缴存人异地使用。

【编辑:殷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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