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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拟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问题 突出地区单位将追责

2016年10月14日 09:5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南昌10月13日电 记者蔡长春记者从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教育部正会同中央综治办等八部门,研究制订《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拟于11月底前出台。同时,还将对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根据相关要求,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教育部副部长沈晓明在此次会议上介绍,今年5月至8月共有68起欺凌事件发生,这些事件都已处置完毕,对相关责任人都作了严肃处理,欺凌事件频发的势头得到遏制。

  今年4月,教育部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四级治理。年底前,教育部还将组织国家督学和专家进行实地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沈晓明表示,将研究制定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指导手册,加强对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的专题培训。同时,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欺凌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

  据了解,教育部还将把防治学生欺凌纳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体系,督导各地学校制订防治欺凌工作制度,建立早期预警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同时,建立重大欺凌事件台账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本地区欺凌事件的管理、调查、协调及处置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的动态研判,对发现的苗头线索认真核实、及时处置,对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及时跟进教育惩戒措施。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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