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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官员:建立重大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机制

2017年02月10日 21: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10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10日表示,要积极建立重大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机制,完善大要案交办督办工作办法,推进建立冤假错案国家赔偿后的追偿追责等机制,努力形成并完善纠防冤假错案制度体系。

  尹伊君称,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将全面推进并完善“一体四翼”工作格局,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切实发挥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在强化法律监督、人权司法保障、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水平。

  一、更新司法理念,加大办案力度,充分履行刑事申诉检察职能。坚持并强化权利救济、权力监督、正当程序、证据为本、司法高效理念,及时发现和依法纠正冤错案件,真正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办案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主动地受理、办理案件,做到案件随来随办,不断提高办案效率,防止案件积压,切实满足群众诉讼需求和法治期待。

  办案中,要进一步强化产权保护意识,坚持贯彻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等原则,准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坚持有错必纠,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涉产权申诉、赔偿案件,确保产权保护各项法律政策在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中得到切实执行。

资料图:庭审
资料图:庭审

  二、突出案件纠错,强化再审监督,切实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要将监督纠正冤假错案工作作为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的首要任务,按照《关于建立监督纠正重大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发现的可能被错判的刑事申诉案件,及时办理,坚决予以纠正。

  要积极建立重大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机制,完善大要案交办督办工作办法,推进建立冤假错案国家赔偿后的追偿追责等机制,坚持和深化刑事申诉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等,努力形成并完善纠防冤假错案制度体系。要加强对人民法院刑事再审活动的法律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对庭审中程序违法情况的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三、规范司法行为,依法赔偿救助,不断畅通权利救济渠道。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办理申诉案件,加强对原办案程序合法性的审查,不仅维护正确、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决定,还要重视发现、纠正和补救各类程序违法、程序瑕疵问题,维护司法公信和权威。妥善做好赔偿协商、赔偿决定执行工作,将赔偿责任落到实处。

  四、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司法,抓紧抓实公开审查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

  五、克服就案办案,开展反向审视,发挥“反光镜”和“显微镜”作用。要克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惯性,增强问题意识,切实提高刑事申诉检察的反向审视成效。既要加强个案“解剖麻雀式”的分析,特别是冤错赔偿案件一案一分析,又要定期进行总体综合分析,包括类案专项综合分析,真正发挥“举一反三”的功效,倒逼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

  六、加强工作指导,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实现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七、培树先进典型,提高专业技能,打造高素质刑事申诉检察队伍。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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