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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工委谈立法:推进民法典编纂 加强反腐立法

2017年03月09日 13: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张荣顺谈民法总则立法思路和草案亮点  来源:央视新闻

  中新网3月9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副主任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等相关问题答问。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副主任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图为张荣顺回答记者提问。<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侯宇 摄
图为张荣顺回答记者提问。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今年推进民法典编纂 加强反腐立法】

  许安标介绍,今年将积极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要加强反腐败立法,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还要认真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的立法工作。从目前的安排看,一类立法项目有将近20件,预备及研究的立法项目还有20多件,两者加起来是40多件。

  【民法总则草案亮点:新增胎儿利益保护规定等】

  谈及民法总则草案亮点,张荣顺介绍,草案加强对民事权利保护。设专章规定民事权利种类、权利取得和行使,强调财产权平等保护、民事权利不得滥用等等。草案针对民事权利保护薄弱环节做针对性规定,比如新增对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等。

  【民法总则草案对人格权是全面保护的】

  张荣顺介绍,民法总则草案对人格权范围各方面权利全面保护。草案目前明确规定,自然人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同时列举自然人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

  【民法典编纂工作最困难的是怎么取得共识】

  张荣顺介绍,要力争在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在整个编纂过程中最大、最困难的就是各方面意见纷纭,而且各有道理,怎么去取得共识,这个难度很大。可能民法总则相对来说还是规定原则,好一点,将来各分编涉及到方方面面事情,各种意见会比现在更多。

  图为王爱立回答记者提问。<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侯宇 摄

图为王爱立回答记者提问。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国家监察法草案拟于明年3月提请审议】

  许安标介绍,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这是今年立法重点。全国人大机关和中央有关部门正密切合作研究相关修改问题。从工作安排上,拟于2018年3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很多立法涉及制度和利益调整 难度越来越大】

  许安标介绍,立法工作面临挑战越来越大。一是任务越来越重。今年立法工作安排有40项之多。二是难度越来越大。很多立法都涉及深层次制度和利益调整。三是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立法要求已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四是立法节奏越来越快。

  【“短平快”立法项目增多 如何保证立法质量?】

  记者关心,“短、平、快”立法项目越来越多,如何保证立法质量?许安标回应,一是法律案通过前要进行评估,二是建立四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三是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完善和创新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四是建立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图为许安标回答记者提问。<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侯宇 摄

图为许安标回答记者提问。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刑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何防止花钱买刑?法工委回应】

  王爱立回应,一是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遵循刑法和刑诉法基本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公正惩罚。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诉讼权利的告知程序,强化监督制约。

  二是最高法、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办法,进一步对防止出现司法不公、权钱交易的司法腐败问题,在证据证明标准、规范诉讼程序、加强监督制约及加大对滥权、徇私枉法惩处等都做具体规定。

  【谈备案审查:去年处理92件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

  许安标介绍,2016年对“一府两院”报送30多件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审查研究,有重点地对地方性法规主动审查。还有就是对公民提出的认为违宪违法的审查建议进行处理,过去一年研究处理92件,对发现与法律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了监督纠正。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中)、副主任许安标(右),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左)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侯宇 摄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中)、副主任许安标(右),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左)回答记者提问。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谈“港区人大代表须拥护宪法效忠国家”】

  有记者问,人大常委会草案为什么要增加“港区人大代表的参选人必须要声明坚决拥护中国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得接受外国的捐助”?

  张荣顺回应,作为人大代表拥护宪法、效忠国家应是最基本要求。如果有些人确有言行证明其不拥护宪法、不效忠国家,或有其他不符合代表资格情形,在选举过程中主席团有权把其从名单里拿下来,当选后如有这样的言行,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也可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终止其代表资格。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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