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54家企业存“散乱污”问题

2017年06月18日 16: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6月18日电 环保部17日发布《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 《督查情况》显示,6月16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发现211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其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54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3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4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22家。

资料图。雾霾笼罩北京城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刘关关 摄
资料图。雾霾笼罩北京城 中新社记者 刘关关 摄

  近日,环境保护部印发第6期督办通知,对5月26日至6月8日各督查组检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责成有关省市环境保护厅(局)对督办问题进行整改。第6期督办通知共督办1859个环境问题,其中北京市120个、天津市34个、河北省550个、山西省77个、山东省702个、河南省376个。督办的环境问题涉及“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708个,其他突出环境问题1151个。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相关城市要高度重视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充分运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综合手段,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完善“散乱污”企业清单,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的治理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到位,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环境保护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巡查督办力度,继续组织对督办问题查处情况和整改情况的核查,逐一对账销号,对应罚未罚及整改进展缓慢的地方予以通报,并适时启动约谈机制。

【编辑:谢萍】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