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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为治霾治污提供依据

2018年01月17日 15: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山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治霾治污提供依据
    1月17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郝学娟 摄

  中新网济南1月17日电 (郝学娟)山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污染源家底,为进一步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霾提供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据山东省环保厅副巡视员鞠振平介绍,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将以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为普查范围,涉及山东省内所有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本次普查按照现场监测、企业自行监测、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普查。”鞠振平介绍说,此次普查将充分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采用手持移动终端(PDA)等方式采集并校验数据,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鞠振平指出,污染源普查是山东省环保工作的重要基础。全面掌握环境污染源底数,可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为精准治污、科学治霾制定更有针对性的长效污染防治措施。

  此外,山东还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此次普查分3阶段进行,目前已进入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届时将建立山东省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发布普查数据,并对普查成果进行分析、编制报告。(完)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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